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我院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经评选工作小组评定,拟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作为我校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,现予公示(附件1)。公示期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,共计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7:00前实名反馈。

学生工作办公室:基础楼203

电话:0335-8056322




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

2023年11月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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