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与评审办法》的通知(东秦学〔2021〕10号)文件要求,开始2023年度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条件

1.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,评定学期正常注册,评奖时未在违纪处分期内;

2.评定时间为上一年度3月1日至本年度3月1日,以实际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;当年漏报者,下一年度不予补报;

3.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,可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。

(1)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,竞赛属于《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星级分类表》(附件1)范围;

(2)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、获得授权专利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和软件著作权;

(3)结题验收优秀的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。

二、评定要求及程序

1.团队负责人(个人为学生本人,项目团队为成员排序第一位学生)登录双创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scxt.neuq.edu.cn/a/login)负责制作并打印申请表(附件2-6均为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表格),提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(打印份数与成员数量一致)。

2.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和评定办法进行审核,学院对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评定结果经学院审批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;

3.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进行审核,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名单上报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同一比赛按最高奖项申报,国赛、省赛奖项不得重复申报;个人参赛奖励金额为奖励金额标准的20%。

2.只奖励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获得的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,且署名单位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。

请各申报人于4月14日前将附件2-6的纸质版、附件7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创协。

联系人:吴育华(QQ:3124152489)

地址:综合楼112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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