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条 对使用部门无正当理由闲置贵重仪器设备者,学校将视具体情况通报批评乃至将该仪器重新进行调配。

第五章  附  则

第二十七条 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  

第二十八条 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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